2020.09.28 浏览数: 0
2020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全校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切实做到: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礼品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或其他福利;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酒驾;严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等。
二、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把纪律规矩明确到位、把责任压力传导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把廉洁过节作为净化政治生态和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节点,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三、严格监督执纪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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