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9 浏览数: 0
为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平度校区配套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与《青岛农业大学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青农大校字[2018]18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平度校区配套工程与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根据《平度校区配套工程建设进度表》要求,相关项目招标采购计划提交国资处的时间节点为:学生宿舍配套等9类项目采购计划于9月20日前,教学楼电子教学设备等2类项目采购计划于9月30日前,物业、超市服务采购类项目于10月10日前,直饮水、洗浴等7类项目采购计划于10月17日前。
2、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青农大校字[2018]18号)文件要求,列入下半年执行的项目应于10月底前完成招标采购工作。
二、工作进展情况
1、截止9月20日下午6点,首批应提交采购计划的平度校区配套工程仍有少数单位未提交采购计划。
2、列入下半年的重点项目,其中个别学院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项目、智慧农业物联网教学平台项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中央专项仍未提交采购计划。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切实提高项目建设工作的整体意识,强化时间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将项目建设与推动我校高质量发展统一起来,做到早谋划、快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各相关职能部门应该严格按照平度校区配套工程建设工作时间节点要求递交完整采购计划,应于9月20日递交采购计划而未交的,务必于9月21日下午6点前递交。
安排专人与国资处对接,确保第一时间响应采购计划的修改与完善。负责合同的起草与审核,工作前置,在开标前根据合同模板拟定合同条款,确定中标公司后,第一时间签署合同。做好工程建设期间的全过程监督,又快又好、保质保量的完成平度校区建设任务。
2、个别学院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项目、智慧农业物联网教学平台项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中央专项务必于9月28日之前递交采购计划。
3、“双一流”建设工程项目应于9月30日之前完成采购方案的论证和修改,列入政府采购项目库,待政策解冻、经费落实后第一时间进入采购程序。
4、下半年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应于10月9日之前递交采购计划,国资处尽快统一安排招标采购。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