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8 浏览数: 0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平度校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切实维护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和《青岛农业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平度校区自即日起开展校园机动车超速行驶专项整治,通知如下:
一、 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长期坚持。
二、 规定要求
(一)平度校区在校园内加装定点测速设备,校区内行驶机动车辆,须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行驶,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 25公里。
(二)对在校区内违停、超速及长期停放影响交通和校
区环境的各类机动车(含“僵尸车”),以电话或违停(章)处置单等方式告知车主,并向所属单位进行通报。对超速、
违规停放三次及以上或造成消防通道严重堵塞的机动车,将
采取移车、限制入校等处置措施。
(三)对校区内超过限定车速 10% 及以上的机动车,年度被通报 3 次及以上的各类授权车辆,取消相应授权。教职工 车辆需在取消授权之日起,延迟一个周后可重新申请授权,其它类车辆在取消授权之日起,延迟一个月后可重新申请授权。社会临时车辆则列入黑名单,一个月内禁入校园。
(四)对一个月内被连续通报 3 次以上的车辆,视情节采取 3 个月以上禁入直至取消入校资格。
平度校区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