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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度校区电动车管理的通知

    2021.10.28          浏览数: 0

各单位:

近期全国高校接连发生多起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事件。在先期已经充分告知、免费挂牌的基础上,为确保校区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即日起对校园电动车进一步强化管理,具体如下:

1、校园内行驶的电动车,必须挂校内通行牌。校园巡逻中发现的不挂牌的,一律暂扣并集中存放于校医院北侧停车场。电动车所有人凭身份证(学生证)和购车证明,经备案和办理校内通行牌后取回。

2、没有进校牌的电动车,严格落实《平度校区关于加强校园电动车和自行车管理的通知》(平度校区网站9月14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禁止进入校园的既有规定。

3、各类电动车必须在各停车场电动车专用停车区域停放。

4、物业保洁、安保巡逻、食堂作业、师生自有的各类电动车,禁止在室内充电。

5、师生尚未挂牌的电动车继续免费办理,其他车辆由物业按照成本收费。请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材料至明德楼南楼201房间,电子版报至邮箱PDAB2021@126.COM。

联系电话: 58958029

联系人:孙老师



平度校区管理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




 

编辑:孙玉林

责任编辑:王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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